时间:2023-04-25 作者:曲春玲 郑会昕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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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献英烈,哀思祭忠魂。我们不仅要缅怀英烈,更要以实际行动守护忠魂。近年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全力守护革命遗迹,捍卫英烈荣光,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用法治力量守护红色资源。
1946年秋,赵惠清、田义勇、燕成杰等八位烈士在剿匪战争中壮烈牺牲,为弘扬革命烈士无私奉献的精神,特立纪念碑。但由于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管理,出现了纪念碑基座前侧砖体大面积脱落、地面砖体缺失、碑文掉色、缺少绿化等问题。
2021年8月,洮南市人民检察院为此开展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洮南市辖区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排查,调查发现,位于蛟流河乡六烈士纪念碑、瓦房镇烈士纪念碑、那金镇阎群昌烈士纪念碑均存在以上问题。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直至今年4月,上述四处损坏严重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完工并全部通过验收对外开放。近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对蛟流河、瓦房镇、大通乡、那金镇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四处烈士纪念设施已“旧貌”换“新颜”,碑体完整、碑文清晰、环境优美、庄严肃穆,为前来祭扫革命英烈的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瞻仰氛围。
缅怀英烈、牢记历史。洮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的“治当下”再到“管长远”,有效保护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捍卫了英烈尊严,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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