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检校共建”是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检察实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重要途径,检校双方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检校合作,以实际举措促进检校合作具体化、成果化。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检校双方要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举措,加强互动,增进交流,培育法治人才。学院可以在市检察院建立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可以为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进行专业实习、综合创新、社会实践等环节提供实训平台;探索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市检察院可以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学院担任实践导师,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到检察机关授课,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如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理论研究基地,将打破司法实践与理论教学的壁垒,破解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实践难题,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指引。
二是加强依法治校合作。检校双方要立足职责作用,加强协作共建,携手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共同推进依法治校。检察机关要依法能动履职,增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频次,使在校学生参与实践、在实践中感悟尊崇法治、信仰法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在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方面重点发力,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护航校园周边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三是加强法学研究合作。检校双方要切实发挥各自优势,探索在理论课题研究、实证案例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检校双方可以共同申报、承担国家级法学课题,提升检校双方的理论调研水平。市检察院将为学院提供基层真实的案例素材以供学校教学研究使用,学院丰富的理论知识可以在论文撰写、案例培育、典型案例方面给予市检察院理论指导,增强检察人员理论功底,助推检察机关履职的专业化,职业化。
“检校共建”能够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实务与高校理论的教育合作,建设学术型检察队伍,实现检察司法实践和高校学术理论优势互补,使理论研究能够获得司法实践的有效支撑、司法实践能够获得科学理论的具体指导,“检校合作”交流机制打造出科研教学与检察工作双赢共赢的局面,在服务保障社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亦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