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业人员。洮南市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开始成立未检工作组,确立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案件。2019年以来,为了保证未检专业化发展,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检干警的选配,选任三名经验丰富的年轻干警负责未检工作,同时鼓励未检干警参加全省未检业务、公诉业务等竞赛,提高未检干警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未检工作,设置未检办案区。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大力支持未检工作,整合资源设置了未检专用办公室及硬件设施保障,如未成年人谈话室、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室等办案专区,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全程、有效的司法保护。
三是建立分案制度,疏通专案渠道。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分案受理机制,在侦查阶段就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分别移送审查逮捕、起诉。
四是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今年以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多起猥亵儿童、强奸幼女案,在做好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的同时,上下两级院联动,借助心理咨询机构,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通过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方式,实现“双向保护”,尽全力满足被害人的需求,用阳光驱散他们心灵的阴影。
五是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构筑预防体系。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向公众宣讲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知识。同时做好横向沟通,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探索检、校、家联合的性教育模式。
六是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加强管理。今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馆不按规定入住登记,致使未成年人被性侵及校外补课班无证办学、超范围办学等问题,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发出多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重视存在问题,加强社会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空间。
七是加强未检制度化建设,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落实社会调查制度,每案均要求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制作社会调查报告;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亲情会见制度,促进社会、家庭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以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矫正目的;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来顺利回归社会。今年,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学生聚众斗殴案时,充分发挥未检制度优势,首次对三名学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并与社会服务机构签署监督考察协议,使未成年人深刻感受法治的正义和温暖,增强自我改正信心;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查询、出示相关未成年人犯罪案卷信息,使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才刚刚起步,相信未检干警凭借不懈努力与探索,一定会为洮南检察未检工作开创新局面,踏上未检新征程,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